也是跟那些野鸡一样,被咬到后吸了血的吧?”

    陈凌看到小野猪的身上除了二秃子的一双鹰爪留下的痕迹之外。

    还有着不少牙印。

    但是么。

    跟那些被咬死后随便在山林中丢弃的野鸡比起来,这个牙印还是有区别的。

    犬齿并不那么深。

    “你这家伙,又是偷人家的猎物吧?”

    陈凌看二秃子落在乱石滩的大石头上,背着翅膀得意的摇头晃脑,像是个老大爷一样,就有点无语道。

    很多人不知道。

    像是鹰隼这类的猛禽,很多并不是看着那么威武凶猛的。

    它们虽然也很傲气,人抓住了也难驯养。

    但在它们自己生存的环境里,却不是那么的傲气,不是那么的不为五斗米折腰。

    相反。

    它们很喜欢偷东西。

    享受不劳而获的乐趣。

    除了偷,也很喜欢抢东西。

    享受当恶霸的快感。

    二秃子就是这样。

    被洞天灵物养的厉害无比。

    就经常外出找刺激。

    从偷袭蜂窝,到抢野兽吃的……

    最近跟随陈凌发现了大水塘那处地方之后。

    它更是变本加厉。

    隔三差五都会捡回一些吃掉大半部分的猎物尸体。

    有的甚至都臭了。

    可能是觉得每次出门都能捡到好东西,它觉得很有成就感。

    就比较上瘾。

    但是陈凌有点担心它喜欢上吃腐肉。

    禽类吃腐肉没啥问题。

    但吃腐肉习惯了,谁家死了人也会往人家的家门跟前凑。

    这就挺膈应了。

    还是提前杜绝一下吧。

    就把它捡回来的大多数猎物都拿去喂狗了。

    狗没事,没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随后。

    他把二秃子捡的小野猪崽子没收掉。

    这种小野猪崽子,肉又嫩又香,什么怪味都没有。

    陈凌还打算带回去留着自己吃呢。

    不管烤乳猪,还是直接炖肉,那都是绝顶的美味。

    所以……

    没二秃子的份儿。

    也没有馋到流口水的黄鼠狼的份儿。

    至于黑娃小金两个,在方才二秃子把小野猪丢下来的时候,就二话不说出去到周边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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