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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——为一张照片写的补充说明

    一九八三年一月十三日夜晚,放下笔后我习惯地翻阅当天报纸,在《人民日报》第二版发现一张小照片,照的是在集市上几个农民挑选布料和针织品,说明写道:“山东省平原县去年农业又获丰收,人均集体分配达到二百八十元……”

    普通的人,普通的商品。“人均集体分配达到二百八十元”在三中全会后的中国农村,算不上冒尖。一般的读者可能随便看一眼就放开、忘记的。

    然而我激动了,失眠了,忍不住的泪水把手背沾湿了。

    中国有史四千多年了,平原这地方,自战国“惠文王封弟胜为平原君”算起,也已二千二百多年了。我的祖先,我的兄弟这是第一次“人均集体分配二百八十元”,平原人头一次被当作富裕了的形象拍下照片来,登在报纸上,向整个地球亮相。我怎能不流泪、怎能不失眠呵!

    我很想找个人谈一谈。邻居已经睡了;是不是去打个传呼电话,把女儿从床上喊起来谈几句呢?

    这孩子还算老实、俭朴。可我担心她不会把这“二百八十元”的数字当回事。会说:“这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,一个月平均不才二十多块钱么?”

    是的,我们国家尽管穷,一个大学生毕了业,第一年工作就会“人均分配”五百多元,第二年达到六百多元。比起经济发达国家来并不算多。他们也还不大满足。把这“人均分配”二百八十元不放在眼里,也有他们的理由。

    我并不赞成那种刻板的、向后看的“忆苦思甜”运动。但是,难道不应该叫孩子们知道,这二百八十元对他们的祖父、曾祖、老祖宗们甚至对他们的叔叔、伯父们说来意味着什么吗?

    我的祖父是木匠,手艺在平原东乡是出名的。他生了五个儿子,可饿死俩,还卖了一个。我父亲十来岁给人放牛,冬天赤着脚,冻僵了就把脚踩到新拉的牛粪中去取暖。老木匠可曾梦到过“人均集体分配二百八十元”的时代?

    “七七事变”那年,我已六岁。中央军一队又一队穿过村子往南撤。乡新们把麦种都碾了,磨了,婶子大娘连夜烙饼、蒸馍送到军人们手里。求他们不要走,不要把祖坟和百姓扔给外国人。他们吃饱了说:“往南撤是委员长的一计,不出一个月就打回来。”从此再也没有回来。于是平地拉起数不清的土匪团。“张八军”,“胖娃娃”,枪口挂着红绸,肩上扛着铡刀,进村后先杀猪打酒,然后把村民赶到打麦场上,把几个上年纪的捆起来,脖子卡在铡刀刃下,宣布“马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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