��翘起手指轻轻按上墙壁。

    指纹识别光芒闪过。

    墙壁裂开露出内部夹层。

    里面是一件暗红色高领斗篷。

    女人一把扯过斗篷往自己肩膀上一卷,红色斗篷系带自动系上纽扣自动扣紧,接着女人提起斗篷边缘裹住自己身子,只听“哗啦”一声,斗篷迅速抖动缩小,连同斗篷里的女人一起,消失在了衣帽间里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纽约,菲克斯大厦。

    “哗啦!”

    斗篷再次一展。

    女人凭空出现在了大楼内部,大步向前走去,她的脸庞已被红色面具遮掩,就像所有超级英雄或者超级反派那样。

    女人推开一扇大门。

    里面是一间会议室。

    会议长桌一边,已经坐满了身穿西装长相蛮横凶恶的黑帮分子,为首之人是个身穿白色西装外套的光头白人男子。

    这个男人体型极其肥硕酷似一头蛮牛,脑袋大,脖子粗,满脸横肉,目光阴鸷,宽厚掌心里面握着一根钻石手杖。

    威尔逊·菲斯克。

    亦或者也叫做,金并。

    纽约地下黑道的王者。

    一群黑帮分子一齐转动眼睛,目光跟随女人径直走向会议长桌的另一端,随后施施然坐下来,并且翘起了二郎腿。

    而在她的身边以及身后同样站着一群肌肉壮汉,他们着装各异头戴面具,浑身萦绕凶悍气场,看着同样很不好惹。

    “绯红斗篷,你来迟了。”

    金并冷声说道。

    萝卜般粗大的手指敲敲桌面。

    顺便露出手腕上的百达翡丽。

    “哦,是吗?”

    红衣女人摊开手掌:

    “可我的父亲告诉我,迟到是女人天生的特权,怎么这一小会都等不了?”

    “哼。”

    金并面色不虞冷哼一声,倒也没再纠缠此事,而是换了一个话题说道:

    “你要的人,我已经找到了。按照我们之前约定,你们的人必须退出纽约地狱厨房,把那里的生意全部让给我们。”

    “你找到了?”

    红衣女人惊讶问道。

    心想不应该啊,老娘找了那么多年都没找到关于他的半点蛛丝马迹,居然被你先找到了?死胖子渠道这么广的吗?

    金并缓缓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你别是在忽悠我吧?”

    红衣女人眯起眼睛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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