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啪嗒。”

    门关上。

    深更半夜出去看了会热闹的江辰同志踩着无纺布拖鞋走了回来。

    “舒服了吗。”

    又躺回床上的方晴问,努力压抑着嘴角。

    舒服?

    江辰反应过来,门没关,晴格格应该也是听到了被警察同志带走的那两位的骂声。

    他也不尴尬。

    “这种事情被抓,一般都蹲多久?”

    还真是敏而好学啊。

    “你不知道?”

    “我怎么知道?”

    被反问的江辰莫名其妙,“我又不是学法律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是对法律挺懂的吗?”

    方晴的语气意味深长。

    作为一名企业家,江老板对法律确实有所涉猎,但也只能算是半吊子,而隔壁两位的行为,恰巧触及到了他的知识盲区。

    “其他的马马虎虎,但这方面我没研究。”

    噢?

    倒是与广大男性同胞背道而驰了。

    大部分男性对其他法律条文一窍不通,但对这一行为被抓的代价应该是心里门清的。

    既然对方诚心诚意的发问了,方晴也不介意给他普个法。

    “一般都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以罚款。”

    江辰点点头,若有所思,想到了警察同志临走时的话,“还会通知家属、伴侣、工作单位?”

    方晴眼神更异样了,“你很怕?”

    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对很多人而言可谓不疼不痒,可关键的是附加伤害。

    要是广而告之,纯粹社会性死亡了。

    嗯。

    想想都不寒而栗。

    可是——

    “我怕什么?”

    是啊。

    他又不会被抓。

    不对。

    他是根本不会干这事儿啊。

    “那你问这么清楚干什么?居安思危,未雨绸缪?”

    江辰复杂感慨,“你们从事法律工作的,思想就这么阴暗吗?总是铆足劲把人往坏处想,想当初傅自力要带我去见见世面,花销他全包,我都是坚定不移的说NO。”

    不知道是方晴心机太深,还是江辰藏不住话。

    “噢?还有这回事?什么时候?”

    糟糕。

    说漏了嘴。

    虽然一起长大的交情几乎没什么秘密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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