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看维克多一副将信将疑的样子,路克也不强求自家老伙计相信自己。

    洗白上岸这件事,他都干了。

    现在能留在路克身边的,基本上已经算是死忠中的死忠了,个个都能站出来为自己挡子弹的那种。

    况且维克多也没做什么,只是有些怀疑自家BOSS是不是被什么‘脏东西’缠上了而已。

    相比较这种质疑路克是不是提前患上老年痴呆的小事,风筝人的叛逃,才更为重要。

    “维克多,愿意留下来的,我会带着他们一起走下去,不愿意留下的,我会亲手送他们平安离开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我们当初定下的规矩,不是吗?”

    当初,路克以一条珍珠项链起家。

    转手买了几把枪,加入黑帮,在街头打拼混日子。

    后来,身边的人聚集的多了。

    路克自己并没有选择成立黑帮,尽管哥谭所有人都把他的势力当做黑帮,但路克却坚决的认为自己只是一个“普普通通”的猎头公司。

    谁说阿卡姆疯人院的人才不是天才?

    别管他们疯不疯,有没有病,就问这份能力,是不是世界顶尖!

    要知道,哥谭这地方,原型可是对标着现实世界的纽约。

    这里是美国乃至全球的经济、金融、商业、贸易、文化和传媒中心,这里有着世界最大的金融中心,北美最大的媒体市场,北美洲最繁忙的港口。

    纽约,聚集了全球各行各业的顶尖人才。

    哥谭,亦是如此。

    你别管这人会不会过两天穿上紧身衣去当超级反派,单论能力这一块,确确实实没得说。

    就拿叛逃的风筝人来说,作为世界一流的空气动力学家,即使堕落成超级反派,却也能轻松帮助阿卡姆疯人院的罪犯们越狱,利用风筝和一众超级英雄对峙。

    哥谭大舞台,有活你就来。

    路克之前就是靠着这双“看过剧本”的眼睛,从哥谭这个泥潭之中,挖掘出了一位又一位的“天才”。

    他推荐的人,小丑用了都说好!

    “BOSS,小丑用的人,就没有几个能活着回来。”

    维克多好心提醒。

    小丑手下大部分是崇拜者,信徒,被洗脑者,精神残缺者,简称——白痴。

    跟着小丑混,就算自己脑子没毛病,过了一段时间,也得弄出毛病出来。

    一旦真正被小丑的理念污染,人也就跟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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