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着叶菲和她的室友们搬桌椅、挂横幅、摆水果,忙得满头大汗。叶菲的室友林晓是上海姑娘,性格活泼,一边贴诗歌海报一边打趣:“叶菲,你男朋友也太靠谱了吧!又能干活又会夸人,比我们社团那些只会耍嘴皮子的男生强多了。” 叶菲的脸瞬间红了,轻轻掐了林晓一下:“别瞎说,我们就是好朋友。” 王剑听到这话,心里有点小小的失落,但还是笑着说:“能帮上忙就好,你们诗会什么时候开始?我一定来捧场。”

    诗会当天,王剑特意穿了一件新买的蓝色衬衫,提前半小时就到了敬文讲堂。叶菲穿着一条淡紫色的连衣裙,站在台上调试麦克风,头发上别着一朵小小的白色山茶花,看起来温柔又灵动。当叶菲朗诵自己写的《致春日》时,王剑坐在台下,看着她认真的眼神,听着她清澈的声音,心里满是骄傲 —— 他知道,叶菲为了这首诗,修改了整整三个晚上,还特意去请教了文学院的教授。

    诗会结束后,叶菲收到了很多同学的称赞,她拉着王剑的手,兴奋地分享自己的感受:“王剑,你听到了吗?教授说我的诗很有灵气!” 王剑点点头,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礼物盒,里面装着一枚小巧的山茶花胸针:“给你的,恭喜你诗会成功。” 叶菲接过胸针,惊喜地说:“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山茶花?”“上次你跟室友聊天,说山茶花的花语是‘理想的爱’,我就记下来了。” 王剑笑着说。叶菲的脸颊泛起红晕,轻轻抱了抱他:“谢谢你,王剑,你总是这么细心。”

    四月中旬,学校开始组织暑期实习报名。王剑报了一家位于中关村的互联网公司,应聘 “软件开发实习生” 岗位 —— 他想把课堂上学到的知识用到实际项目中,也想提前感受职场的氛围。叶菲则报了北师大附属中学的 “教育实习”,跟着资深语文老师听课、备课、批改作业,为以后当老师积累经验。

    为了准备实习面试,王剑每天除了上课,就是泡在图书馆里刷题,还特意找了计算机系的学长请教面试技巧。叶菲也没闲着,她每天跟着指导老师听两节课,晚上回到宿舍后,还要备课到深夜,有时候会打电话跟王剑请教:“王剑,你说我怎么才能让学生们喜欢上语文课呢?我准备的教案,自己觉得挺好的,可老师说太枯燥了。” 王剑虽然不懂教学,但还是耐心地听她倾诉,帮她出主意:“要不你试试把课文里的故事编成小剧场,让学生们角色扮演?我高中的时候,最喜欢这样的课堂了。” 叶菲眼前一亮:“对啊!我怎么没想到呢?谢谢你,王剑,你太聪明了!”

    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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