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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鸦雀无声。

    安静,短短几秒的惊讶过后,是吵吵闹闹的哄笑和口哨——

    “斯考特,你看上去真像一只呆头鹅。”

    “话不能这么说,头儿确实很厉害。”

    “啊,怎能不趁着这个好机会发表一下自己的感慨呢。前些日子,斯考特可是轻松赢了我几次。”

    “是你太菜了。”

    “别吵,别吵,我看头儿刚才那一剑很有门道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年轻人的性子就是活跃。有人带头鼓噪,各种嘲笑斯考特、奉承格罗斯的话语不绝于耳——不过闹归闹,从刚刚两人交手的那一剑中,有人已经隐约看出了一些东西。

    因为真实物质位面普遍存在的杠杆原理,长剑的强剑身更为坚固、有着更强的力量,而弱剑身却有着更大的杀伤范围和更快的移动速度。

    格罗斯近身利用强剑身荡开了斯考特的弱剑身,随着受迫之下防御姿态的变形,格罗斯果断抓住了斯考特的破绽,以一个恰当的距离,挥动剑锋直指对手的要害——

    这是步伐与武器的结合,它不属于任何的剑术,但本质上,它又存在于任何的武技之中。

    很快有人打着招呼,两两切磋起来,不过对比之前格罗斯与斯考特的交手演示,倒接近于一出滑稽的舞台剧。

    木剑舞成了乱棍,而那种凌乱的步伐,更像是一种马尔韦人的传统——

    据说,在那个由若干商业城邦组成的国家,每到一年之中重大的节日,人们总是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纷纷涌上街头,手中摇着挂满红橙黄绿蓝五彩流苏的长木棍子,载歌载舞。

    格罗斯捂着额头,表示自己快要看不下去了。

    “头儿,你常常说每个人都应当有一把自己的合手武器,指的就是这种情况吗?”

    放下了长剑,并没有对于同伴们的取笑作出过多不必要的理会,斯考特来到了格罗斯的身前。他抬手挠了挠脑门,像个谦虚的学生一般对着格罗斯问道。

    强剑身与弱剑身,格罗斯以前曾经说过这些东西,不过当时大家并没有太多在意——

    那个时候的格罗斯还是一位未就职的平民,虽说其实力在野狼盗匪团内处于数一数二的位置,但是绝没有眼下这般的一支独秀。

    对比其他人,格罗斯与斯考特的实力已经将他们远远甩在了身后。

    所以,论起剑术上的交流,两人容易找到更多的共同话题。

    格罗斯点了点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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