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对待左相与礼部尚书自然不必如此。

    因为处决的理由十分正当,所以朝臣们虽然没有敢为他们求情的,生怕自己被当做叛党抓起来。

    童谣看到林玉墨升官加薪,看的好一阵羡慕。

    看看这就是有钱人,随便大手一挥,就能送一个三环以内的豪华大房。

    这福利,这待遇。

    不过升职这种事情,的确应该庆祝一下。

    不过林玉墨应该什么都不缺的,鞋子都送过了,不如亲手为他做一身衣服吧。

    礼轻情意重嘛。

    可惜的是衣服可没有鞋子那么好做,童谣费了大半天的功夫,缝出来的,还是丑的,甚至线头都露了出来。

    最后红袖都看不过眼了,好一阵指点江山,童谣这才明白了个大概。

    有几次因为太过焦躁,还扎到了手。

    最终童谣不负众望,终于成功做出来了一件衣服,虽然手艺不怎么样,可是胜在风格独特,有种异样的美感。

    红袖就这样看着,宁可被扎成马蜂窝也要坚持洗完衣服的童谣。

    再次感叹,果然这就是爱情的力量,童婕妤这么有钱,完可以出去买一件,就算是最好的也是买得起的。

    可她还是坚持做完了衣服,可见她对林太医的爱之深。

    因为太医院人多眼杂。

    童谣不方便前去。

    自从上次林玉墨落荒而逃之后一直都很忙,也没有抽出时间来去看望童谣。

    没有办法,只能让红袖去了,红袖把衣服放在一个食盒里面,偷偷的来到了太医院。

    正在烦恼怎么样不着痕迹的包东西送进去,就远远的看到了,林玉墨身边的小药童。

    红袖直接把食盒交给了小药童,还特意嘱咐。“这个东西非常重要,是我们家主子亲自吩咐我送过来的,千万不要打开,把这东西给直接你们林太医就可以了。”

    林玉墨接到盒子之后,听说是童谣送来的,便让药童离开了,打开盒子看见衣服的时候忍不住笑了。

    “这衣服和人一样,都是蠢萌蠢萌的。”

    他轻轻抚摸着衣服,毫不犹豫的向自己的衣服换了下来,穿上了童谣做给他的衣服。

    太医院里都在议论,为什么新上来的院首的人长的这么好看,穿的却这么破。

    那衣服好看是好看,可是都是线头,针脚也非常的粗糙。

    难道这是今年的新时尚,别说还真挺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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