☆、07296-以法律为准

    布巫赐表示为了让对我的直播达到最佳效果, 他需要花点时间给我定制一些装备,在准备好之前,可以先录播。

    布巫赐:“录播对渠道技术的要求略低一些, 我们可以先尝试将录好的视频投放到人们的手机上, 并保证他们在看完之前删不掉、看完之后无法保存。”

    季允:“这叫病毒,犯法的。”

    我:“对,我们不要做违法的事情, 我们的对手是人们的固有观念、是资本的刻意掌控, 不是法律。”

    布巫赐:“好吧, 那就走常规途径,先拍广告。比如你们家饭馆的广告。”

    我:“拍不是问题,问题是怎么播?”

    布巫赐:“那是我的问题,你只用支付我广告宣传费, 当然我也会支付你参演费。”

    裴空:“只要你不知情,那么即使布巫赐犯法,你也可以脱身。”

    布巫赐看着我们三张表达不赞同的脸, 微叹了口气:“其实没有你们想的那么严重。当你们把这视频定义为病毒之后,传播病毒确实违法,可如果你们就将它看作视频、广告,附在特定网页或者信息段中进行传播, 则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来约束它。”

    布巫赐:“法律是有滞后性的。由于民众对私人直播、私人广告的蔑视, 也没有人勇于开拓这个市场,所以,法律根本就还没有规范这一块。可能只有等某些人,或者说, 就是我们几人, 做出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情后, 法律才会出现跟上的苗头。”

    布巫赐:“现阶段,没有哪条法律说私人不可以直播,也没有哪条法律说私人不能拍广告,同样没有哪条法律说私人拍出的广告不能通过网络进行传播。对我们来说,传播的最大障碍在于主要传播渠道都被大资本掌控着,而小渠道又太容易被大资本封锁。但如果我们以小渠道为跳板,借用大渠道的资源,在大资本封锁之前达到我们想要的传播效果……这是可以打擦边球的。”

    在布巫赐说的同时,裴空利用系统权限收集到了这个世界的所有法律条款。

    裴空:“消耗了相当于五积分的能量,而如果裴悦需求,他需要花十积分来购买。假如裴林再帮裴悦筛选一下,把与娱乐圈扯得上关系、疑似会对直播造成影响的条款提取出来,丢开很不相关的绝大部分,裴悦就需要花二十积分才能买到。”

    ☆、07297-花掉更有价值

    裴悦:“如果我想在现实世界复活,我需要有十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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