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琪看着被挂掉的电话,心想我说答应了吗?哪来的自信?但还是在第二天,忍不住真的去赴了约。

    顾华西装革履,还是戴着上次的眼镜,看上去温文尔雅的,稳重而不失风度。

    安琪心想,这样的男人,或许还是可以交往试试的,她不想承认,其实自己已经被吸引。

    就这样,一来二去,两个人就在一起了。

    安琪原本以为作家都是表面温文尔雅一本正经,但没想到顾华是一个真正的谦谦君子,举笑头足间都充满了……那就话叫做腹有诗书气自华。

    相处的过程中,他很细腻,很稳重,在他面前,安琪不自觉的有一种小女生的既视感,她想,这就是她的命中注定了吧?完是为自己量身定做的,此时不出手更待何时?

    安琪喜欢叫他大叔,虽然他大她不到六岁,她喜欢大叔这个词带给她的安感和宠溺感,而顾华也懒得纠正,只要她开心就好。

    顾华喜欢跟各个年龄各个阶层的人交流,为了感知最真实的素材。

    偶尔写作遇到瓶颈,困扰的时候,他喜欢到最人多嘈杂的市场,在川流不息和各种各样的声音中放空自己。

    偶尔的时候,安琪也会陪他一起,就那么静静的站着,然后,结束的时候,他会对她温暖的笑。

    不写作的时候,顾华也喜欢看安琪认真工作的样子,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帅,认真工作的女人才更有魅力。

    安琪还记得她曾问他为什么那天出门他会没带手机没带钱,相处之中他明明是很心细的人啊。

    顾华说,“取次花丛懒回顾,半缘修道半缘君。”

    她问他自己给他留下的第一印象是什么?

    他想了想说“众里寻他千百度。蓦然回首,那人却在,灯火阑珊处。”

    她说,“你们作家最会骗人了,没准儿他对每个女孩子都是这么说的。”

    他说,“弱水三千,只取一瓢饮。”

    她问“那你眼中爱情最好的样子是什么?是不是大多数作者书中那种偶像剧情节?”

    他想了想说,“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。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”

    她笑着说“大叔,我们才认识多久?别闹了,这就能肯定会与子偕老?万一咱俩掰了,不是啪啪打脸吗?哈哈……”

    顾华认真的看着她说,“除非你不愿意,否则我绝不放手。”

    她喜欢他的出口成章,喜欢他的诗书气,喜欢他宠溺她的样子,安琪第一次觉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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