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菲提着行李箱走出理工大学的校门,这是她大学生涯的最后一天。虽然她有些不舍,但是她一想到晚上的聚会,笼罩在她脸上的阴霾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。

    她拿出手机,打开qq。这是她的习惯动作,只要一闲下来,她就会查看qq。果然,大姐发了一条留言。

    “小妹,喜来庆客家馆,晚上六点,我们到时见!”

    凌菲看完大姐的留言,接着映入她眼帘的竟是他的信息。

    “小菲,你听我解释,我和袁小丽是清白的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好吗?”

    他是她的男朋友,不,应该说是她的前男友。他名叫钟世杰,和她是同一届的校友。一米八的高个,身材健硕,宽脸庞,高鼻梁,一双桃花眼很是迷人,皮肤呈小麦色,头发梳的一丝不苟,穿着十分讲究,手腕上戴着一块名表。这样一个帅气的富家子弟,哪有女孩不喜欢的?就算谈过两次恋爱、自认为理智的凌菲也不能免俗。

    回想起他来,凌菲认为让她堕入情网的不是他那宽裕的家境,也不是他那帅气的长相,而是他那幅令她无法抗拒的嗓音,声音浑厚而富有磁性。说白了就是正中了凌菲的软肋。凌菲最致命的弱点就是声音控,只要遇到声音好听的男生,好感自然而然就上来了。

    虽然他讨来了凌菲的好感,也顺利地升级成为她的男朋友。但是在凌菲看来,经不起外界诱惑的男朋友,失去了她也不觉得可惜。因此,当她发现钟世杰和她的闺蜜袁小丽走得越来越近时,她就渐渐和他疏远了。

    “钟世杰,你脚踏两只船,你还有什么资格继续做我的男朋友?识趣的话,请你离我远点。”回完短信,她就把手机塞进手提包。

    当她把手提包的拉链拉上,正要往前走时,她的男友就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。凌菲愣住了,呆若木鸡地杵在原地。钟世杰走上来紧紧握住她的手,含情脉脉地看着她。

    “小菲,我们和好吧?我只爱你一个人。小丽是你的好闺蜜,爱屋及乌,我当然会像你一样把她当好朋友。可我对她的喜欢仅限于朋友之间的那种喜欢,你明白吗?”

    “我真看不出你竟能做到如此博爱。可以因为我,爱她胜过爱我?瞎子都知道你和她的关系很不一般,你还在我面前大言不惭说你只爱我。骗子,十足的大骗子!”凌菲猛地用力甩开他的手,后退了几步,伸出手制止他走上前来。

    天色突然变得阴沉。太阳不知何时钻进乌云里去了。起风了,吹得路边的榕树瑟瑟发抖。

    一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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