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下来两天,罗金一直都很忙。

    罗金安排人去比伦城采购了一些粮食与酒水,并安排人前往周边其他领地各个城市,找到梅斯城逃走的有钱人,用极低的价格向他们购买他们在梅斯城的产业。

    主要是那些大的产业,比如梅斯城周边的一些种植园,以及关门的旅店、各种作坊之类的。

    包括老矿工酒馆的所有权。

    酒馆主人一家不仅仅有酒馆,在梅斯城还有种植园,但都因为鬣狗强盗团而荒废了,罗金得在鬣狗强盗团消失的消息传开前,将酒馆所有权买下来,这样价格才能极低。

    罗金还在买下那些产业后,签署了两条梅斯城专属法案。

    领主是有独立立法权的,只要领地法律不违背帝国法律就行,其他没限制,收税99都行。

    当然没有领主会那样做,会让子民跑光的。

    因为罗金是新领主,所以签署的法案从一号开始。

    罗金·梅斯一号法案梅斯城及管辖领地内所有产业,连续一年无人打理或看守,产业将归梅斯城城主所有,法案一个月后生效。

    罗金·梅斯二号法案梅斯城内所有产业税收额度,降低50,当天生效。

    梅斯城原来的税收非常重,都是皮埃尔干的好事。

    罗金只是将税恢复到了正常水平,而可以预见的是,一号法案会让罗金在一个月后,获得梅斯城的绝大部分私产,可能要超过97,甚至更多。

    因为大部分产业掌握在有钱人手里,现在这些居住在其他城的有钱人,是很乐意将梅斯城的产业卖掉的,巴不得有人买。

    领主的权利真的十分巨大。

    罗金甚至可以签署法案,找个理由,直接将所有私产没收,比如说那些逃离梅斯城的人是背叛的梅斯城,不能共同守护梅斯城之类的。

    当然,也可以不找理由。

    但这样做的后果将是不会有人再来梅斯城,梅斯城将失去繁荣的可能。

    所以……实际上无论是一号法案还是二号法案,都是一个吸引子民回归的手段,只要在一号法案生效前,人回到梅斯城,就不会被没收产业。

    但估计,不会有几个人回来。

    因为梅斯城情况太糟了,在鬣狗强盗团消失的消息传开前,回来是有生命危险的,而就算没有鬣狗强盗团,也会有其他强盗团。

    所以说,在梅斯城主动展示出强大的实力前,是不会有几个人主动回到梅斯城的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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