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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老爹,我走了。这一次真的走了。以往你总说没酒了就把我卖了换钱,真怕你这个酒鬼做出什么杀人放火的事儿。所以我和你常去的酒坊打了招呼,买的酒够你喝一阵儿了。你可不要真的偷鸡摸狗,我还是要脸的。出去别说你养过我。

    没错,写信的臭丫头给你下了药。嘿,这招还是你教我的,现在用到你身上,只能怪你自己了。谁让你千杯不倒还养我这么个沾酒断片的丫头,每次喝酒都被你干倒,我怎么服气?就算下,要是有点卑鄙,也算我终于赢了你一回吧。

    对啊,原来我什么都赢不了你,包括心。

    我本不该活着,何况苟且。可你偏偏让我活下来——在屠尽满城百姓后,饶过一个枉死将领的幼女。你就是这么一个奇怪的人。就像如今的你,明明应该杀了我,却偷偷跟着我,阻止那些杀手。我真的看不透你。你给我取名,冠你的姓,却不是你亡女的替代。我以为我是你仇恨的载体,终有一日会在那些亡灵面前被千刀万剐,你却不惜背弃南鸢令带着我隐遁市井。我想着也许你会将我变成匕首,再狠狠刺进曾经害你国破家亡的中州人胸膛之中,可你只是将我变成一个普通女子,过着最平凡不过的生活。

    是什么时候想起来的,我已经不记得了。因为那根本不重要。呵,我真是自私又无耻,认贼作父还冥顽不灵。我小时候常常做噩梦,梦见满城烽火狼烟,尸横遍野。父亲,母亲和哥哥,还有管家叔叔,他们一个一个的走到我面前,然后一个一个的被肢解,鲜血喷到我脸上的时候还是滚烫的,我闭上眼睛还是能看到他们狰狞表情上永远也不会凝固的鲜血。那时你会紧紧抱着我,轻拍着我的背安抚我,我总是能够在你的怀里平静下来。我把你当做唯一的亲人。多么可笑,家都死光了,我却要在杀人凶手的安抚下才能睡着。

    对,我说我本该恨你,因为我没法恨你。终究是你,承担了父亲的角色,以一己之力将我藏起,独自对抗南鸢令的追杀,许我平静安宁的生活。我早就忘了亲生父母的模样,忘了从前的生活是否无忧无虑,只记得你一双手牵着我流亡。

    我的确狼心狗肺,你又何尝不是。我知道南鸢令的人已经找到你了,我逃不掉了,或者说,我们逃不掉了。那个人给你的那把剑,带来的不仅是你的过往,还有我那可怖的记忆。

    “将军拿回了佩剑,就要回到战场上了。”那个人对我说,我的命会是你回到南鸢令的开始,我死了你就不再是南鸢令的叛徒,我是诛杀敌军余孽的功臣。

    可你收下了剑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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