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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偷偷问汀兰借了气垫粉底和散粉,用粉底将脸上的瑕疵遮盖掉,用散粉轻轻拍掉额头鼻翼和刘海上的油光;再从包里拿出懒得用的染唇液,将嘴唇涂成了娇艳欲滴的色泽。我对着镜子左看看,又看看,用餐巾纸抹去了表面的一层,免得太像聊斋志异中吃小孩的老妖怪。

    最后,我把头发梳成马尾,穿好外套,不能让他看出来,我刚才在精心打扮。

    为了防止被别的同事撞见,我和刹车约在了离公司500米远的咖啡店。

    我远远地看到他侧身站在咖啡店门口,穿着宽松的灰色毛衣,下穿一条黑色西装裤配棕色绑带皮鞋,背黑色长方形牛皮双肩包。我上下打量着他,心想,他平日里从来不背这么大的包,看来送资料的事儿属实,没有骗我。

    我一步一步走向他,他一步步在朝我走来。在纷繁尘世里,在茫茫人海中,我们两越来越近,就像是深夜里,远航的渔船向灯塔的方向靠近着。海面风平浪静,小船摇摇晃晃,停在我幽幽心上。

    说起来,我在办公室里养了一瓶水植晴思草,有同事说,让我将水倒至瓶口保持水分,也有同事说,保持一半水分才能让草深深扎根。我突然明白了,怎么种都会被同事指教,种的好也罢,种焉了也罢,都免不了一顿口舌。种草如此,爱情也是一样。

    我不要成为个在爱情里沉浮的都市丽人,我要像一个初恋的少女,蹦蹦跳跳地走完最后几步,满怀期待来到他的身边。

    “怎么样,今天上班辛苦不辛苦?”

    “不辛苦不辛苦。”我连连摇头,“你呢?今天去做了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去给导师送了资料,他下午要去赶火车出差。”

    刹车面对着我,两只手局促不安地在裤缝处,一会儿往后,一会儿往前,一会儿又插回了裤兜里,和淡定自如的言语,形成强烈的反差。我窃笑,恍然才发现,我不也在用手指绕着发尾玩呢么。小李子啊,别五十步笑一百步咯。

    “这样也好,这两天应该不会有别的事打扰我了,我可以安心地去图书馆写论文。”

    “光泡图书馆啊……你晚上不去运动一下么?”我们两站在咖啡店门口,像两根插在水里的芦苇,笔笔直的。

    “运动?我每天去操场上跑个五公里,就回宿舍喂猫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啊呀,一个人跑步多无聊,下次我找你打球吧,羽毛球?网球?篮球?还是排球?我都可以。”我就差拍拍胸脯,和他称兄道弟了……

    啊……这爱情的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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