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总之,感谢你们出手相助,”宋子华笑着说,“我姓宋,名字叫做宋子华,我旁边这位是我的战友,他叫贺福,我们的职业是特种兵。”

    特种兵?

    哦,怪不得开的是军用汽车,穿的是迷彩服,原本只闻其名未见其人的王明檩看见自己曾经认作是“传说当中的职业”活生生出现在眼前,不禁发出感慨,这个还带了一点单纯天真的青年因为对方看起来真的很像特种兵,就毫不怀疑的信了。

    所以说一个人的本性很难轻易更改,王明檩无疑是有着成长的潜力的,但更重要的是他幸运地遇见了王诺萧,才能使他的天赋被充分培养。

    而王诺萧却露出了脑袋,将手里没喝几口的奶茶塞给王明檩,上下打量了一下宋子华跟贺福,挑眉问道:“你们真的是特种兵?”

    “是的。”宋子华微笑回道。

    “哦?不知道你们是哪个部队的?”王诺萧问道。

    一边的王明檩这才发现自己的问题,有些惭愧,自己还真是够天真的,别人说什么就相信什么,这个缺点指不定那一天就会危害到自己,说不定还会牵连到诺少。

    “我们是服役于山鹰特种部队的,”宋子华笑了笑,想不到这个少年竟然还疑心不小,从兜里掏出摘下来臂章给王诺萧二人晃了晃,“呐,幸好把徽章带着了,这回信了吗?”

    王诺萧在宋子华说出那个名号时就心中一跳,再眯眼一瞧他拿出来的那个绣鹰纹章之后就相信宋子华他们俩了。

    不为别的,而是因为她碰巧见过这枚徽章。

    那是在前世,一次野外训练的中途休息时,初出茅庐的王诺萧和她的特种兵师父瞎聊。

    那时候不知道是怎么绕,给绕到了师父的职业上面,王诺萧知道自己的师父曾经是一个特种兵,但一直不知道详细的情况。

    女孩子嘛,对于传说之中的特种兵总有一种迷之崇拜。

    那一次她知道,师父是曾服役在山鹰特种部队的一名成员,代号叫做野狼。叫着叫着,野狼就忘记了自己的真名了,如果不看身份证,他甚至想不起来自己是谁。野狼师父从小就是孤儿,一生了无牵挂,没有娶过老婆,也没有过孩子,其实他还是很年轻的。末世来临之后,他遇到了王诺萧,便将她又当徒又当闺女一样的教养着,师徒二人情谊很深。

    好像特种兵都对自己的部队有着深厚的感情,哪怕退役了,野狼还留着山鹰特种部队的徽章,一直妥善放在身上,所以一直没有丢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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