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风一回到酒店,就直奔陆城遇的房间。

    房间里,陆城遇靠坐在沙发上,宋琦正在拆他手掌上的绷带,像是要给他换药。

    空气弥漫着药味和血腥味,扑面而来,有些刺鼻,南风担心他的伤势,急忙走过去:“城遇,你怎么样了?”

    陆城遇道:“没事,轻伤而已。”

    南风走到他面前蹲下,才看清楚他的伤是从小臂一直蔓延到手背上,纵横交错的擦伤痕迹,叫人不难想象出来当时的情形——他一定是在粗糙的地面上,狠狠滑行了一路才会造成这样的伤口。

    双眉紧皱到了一起,南风道:“宋mi shu,让我帮他换药吧。”

    宋琦自然没有意见,告诉了她上药的步骤,确定她没有问题后就离开了房间。

    南风抿紧了唇,心疼得不得了:“下次要想英雄救美,起码注意一下自己安全啊,这么深的伤口,也不知道会不会留疤?要是留疤了怎么办?白糟蹋了这么漂亮的一双手。”

    陆城遇听着她的碎碎念,垂眸看着她的发旋,想起有句老话叫‘一个旋儿愣,两个旋儿横’,南风只有一个漂亮的发旋,所以他有时候开玩笑就爱说她笨。

    其实她怎么会笨呢?要是笨,她怎么可能走到今天?

    陆城遇忽而开口:“当年为什么要在海城读大学?”

    南风正用棉签将渗出来的血擦掉,听到他这个莫名其妙的问话,不禁看了他一眼:“怎么突然问起这个?”

    他不答继而又问:“你连哈佛都不要,偏偏选择海大,为什么?”

    他好像特别执拗于她的dá àn,南风看在他是伤患的份上,也就回答他了:“也没有什么决定性原因,我是经过多方面考虑,然后才做的决定。”

    “比如你当时正在疯狂追求江岩?”他没忘记,傅逸生当初跟他说,南风从高中就喜欢江岩了。

    南风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的手背上,应道:“哪有疯狂?不过当时的确挺喜欢他的,他算是原因之一。

    “喜欢他什么?”

    南风一笑:“长得好看呗。”她没说谎,当初会注意到江岩,就是因为他比班里其他男生都长得好看。

    陆城遇顿了顿,又问:“其他原因呢?”

    “还有就是,我那时候青春期比较叛逆,盛总觉得我要是出了国,他和我哥都管不到我,我没准就会变成西部牛仔或者华尔街小太妹,为了不让我越长越歪,他就决定让我在海城读大学。”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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