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四十七章 史上最默契的组合!(第一更,求订阅!)(1/8)

    
    事实证明。

    人与人之间的悲欢确实并不相通。

    斯台普斯中心。

    虽然在主场空调的辛勤工作之下,整座场馆内的温度只能用“巴适”一词来形容。

    但是球场上.......

    此时此刻,詹姆斯的心却是冰冰的。

    进不去!

    就今晚湖人介密不透风的禁区,怎么想都不可能进得去好吧?

    首节比赛,外有马里昂老想着篡改自己脑海中的进攻程序,内有小加与苏枫组成的铁血长城,无论詹姆斯怎么凿,他这辆人肉坦克的履带都没法向前一步。

    诶!

    等等!

    尽管当奥尼尔在场上时,小詹詹的突破空间确实会被这只胖头鱼给挤压.......

    但是这支骑士不是还有人称“克利夫兰小狼王”的克里斯波什吗?

    因此,就算科沃尔被黑曼巴给咬了一口,中了传说中的“铁毒”.......

    詹姆斯不是还可以选择在突进去之后把球分给波什吗?

    呃.......

    所以。

    这里就必须要再次强调一下,苏枫为什么是世人“公认”的nba历史第一大前锋了。

    因为遇夹击就传球这件事说起来简单.......

    可是实际做起来.......

    那就如某人被催更新,抓秃了脑袋也写不出半个字一样:

    不是我不想,而是我不能!

    人在生活中为什么需要转头?

    因为人如果不转头,那他的目光所及之处,便是他的视野范围。

    然而,由于这样的视野范围存在盲区。

    所以人就必须通过转头来获取更广阔的视野。

    篮球比赛,局势瞬息万变。

    因此,越是顶级的较量,往往留给攻防双方的思考时间也就越少。

    而作为当今联盟里的被夹击专业户.......

    试问又有谁敢说自己比苏枫更懂包夹呢?

    球场上,当苏枫总能在最合适的时间,以及最正确的地点出现.......

    请问.......

    你让小詹詹如何做到把球跨越苏枫的防区传到波什的手上?

    击地穿胯下?

    詹姆斯试过了。

    给苏枫送了一次抢断。

    高吊穿头顶?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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