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们现在身处50年代末的港城。

    8年前,阿霞18岁,花一样的年龄,虽然是小家碧玉,却也出落得楚楚动人。

    她父母就她一个女儿,虽然只经营穷人区的一家小杂货店,日子也算过的下去。

    阿洛19岁,住在阿霞隔壁街,也是穷人区。

    他高中毕业回来,找了一份巡警的工作。每个月的工资是110港城币。

    马无夜草不肥,人无横财不富。

    在当时的港城,110块工资是很低,但这份工作已经是阿洛家人托关系花了大价钱才给他安排上的。

    做巡警除了赚合法的110块月薪,大部分都是靠收保护费,每个小摊位收个3块5块。

    一条街巡下来,一个月也有不少的外快,每周所得除了孝敬长官的部分,其余落到自己口袋的远远比工资要多的多。

    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,一直到1975年廉洁(ZHENG)公署成立前,此类黑白两道通收保护费事情极为普遍。

    阿洛负责巡查阿霞家所在的杂货铺的那条街。

    阿霞把早已准备好的五块钱给了新来的巡查阿洛。

    阿洛没有收,他不喜欢私下收保护费这种事。

    阿霞因阿洛不愿收受贿赂,而对心生好感。

    阿洛对美貌的阿霞更是一见钟情,再见倾心。

    阿霞父母照着当时的规矩,向阿洛家派来的媒人提出了五万彩礼的要求。

    当时港城的高级文员工资一个月约为300港币。

    5万块可以购置跑马地一套80平米住宅。

    阿霞父母提出这个数字,算的上是非常高昂。

    如果阿洛顺应当时的风气收受贿赂,这笔钱也不会太难筹到。

    只是他不愿意违心赚钱。

    阿霞也不愿意阿洛为了赚钱做不开心的事。

    几个月下来,二人情根深种,没钱结婚是他们最为头疼的事。

    阿洛按耐不住思念,经常在夜晚偷偷和阿霞约会,承诺自己一定会给够她父母要的彩礼数额。

    耐不住血气方刚,耐不住心里无尽的爱意。不愿接受规矩的阿洛,却在明媒正娶阿霞之前要了她的身体。

    阿洛刚正不阿,虽被同事排挤,却被上司赏识提拔。

    这对于一心只想靠着升职涨工资,慢慢的存钱阿洛和阿霞是一消息。

    也是一件让他们看得见希望的美事。

    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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